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疆省設置行政區及增改縣治

行政院代理院長宋子文呈國民政府據內政部呈轉新疆省政府咨送增設鞏留縣治面積等項分數表請列該縣為三等一案檢表轉呈鑒核令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10/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縣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10/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