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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各省行政督察區區域(二)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據內政部呈為准湖南省政府咨以遵令改正各行政督察區名稱並補報組設情形轉請鑒核一案呈請鑒核備案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7/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專署、行署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7/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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