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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行政區域及自治區組織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立法院等為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據行政院函以青島市政府轄境各自治區之組織權限可否准予變通經提會決議先由內政部暫准備案並交立法院妥為審議希分別轉飭遵照辦理一案奉諭分交行政院立法院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3/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院轄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3/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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