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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口恢復院轄市及行政區域

行政院院長譚延闓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據內政部復核漢陽民眾收回城區委員會呈請將漢陽城區仍歸省政府管轄一案請形查漢口特別市管轄區域未便變更已飭內政部分咨湖北省政府漢口特別市政府商劃省市界限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2/1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院轄市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2/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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