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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改為院轄市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廣州市臨時參議會關於該會決議催請中央迅將廣州市改為院轄市一案電懇察核施行等由查此案業經陳奉飭交行政院核辦在案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0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院轄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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