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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改為院轄市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廣州市臨時參議會關於參議員陳慕貞等人提議請中央恢復廣州市為院轄市案請轉陳鑒核等由業已轉陳函復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院轄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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