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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改為院轄市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立法院等關於廣州市市政委員長林雲陔呈為自中央特別市組織法頒行後該廳未奉改組明文應否依照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抑俟廣州政治分會公布廣州市組織條例後始行改組請核示一案奉諭交立法院核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1/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院轄市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1/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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