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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文書局移轉政務局公文原簽(二)

財政部長俞鴻鈞電國民政府為飭查滬市中央銀行宣告中華書局等印行之法幣作廢一案經電准中央銀行轉電上海分行復稱並無此項宣告電陳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內政總綱/內政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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