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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組織辦理情形(一)

吉林省政府呈關於各縣組織事項分三期施行,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組織事項應依期完成,{#譚延闓#}呈山東省因軍事殘破請展期兩個月完成縣組織,行政院呈送江蘇河北江西吉林貴州綏遠六省完成縣組織進行期限表,行政院呈十九年各省辦理縣組織情形報告清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02/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地方機關組織與職掌/縣政府組織與職掌
  • 相關人員
    譚延闓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06/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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