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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吏治嚴懲貪污(二)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函達本會通令嚴禁公務員不得經營任何商業或擔任商業機關之董監事職務一案希即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行政總綱/興革事項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9/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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