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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元勳特卹案(二)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等據本府主計處呈為馬子禧運靈費用及旅費一萬元擬在三十一年度特種撫卹費項下動支一案應予照准請備案等情應准照辦令仰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1/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特卹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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