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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進身故撫卹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國府委員胡漢民等為行政院呈為撫卹俞興根案擬給一等年撫卹金六百元至於營葬費應給若干請胡委員核定分函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1/1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撫卹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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