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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孝教子有功褒揚案

行政院院長汪兆銘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奉交南洋馬來半島森美蘭掛羅庇朥樹膠公會等函請褒揚林蘇氏一案據內政部呈復所請與規定手續不合無從核辦檢同褒揚條例及施行細則請查照轉陳飭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6/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揚/褒揚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6/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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