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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學專家褒卹案

行政院代理院長孔祥熙函國民政府文官處關於立法院院長孫科等呈為擬遷葬高奇峰於南京懇飭南京市府及廣東省府市府一體保護協助以便從事一案函復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12/0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12/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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