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革命先烈先進褒卹公葬案(十五)

國民政府訓令考試院為行政院據內政部呈復遵令議卹特派招商局專員趙鐵橋一案擬請特頒治喪費一千元並請飭考試院從優核給遺族卹金等情除指令照准外令仰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08/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08/2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