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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先進褒卹公葬案(十四)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據本府主計處呈為准財政部呈請將黃隆生公葬費五千元援照先烈董修武公葬費前例在二十六年度文職撫卹費備付部份內支出一案經核尚屬可行擬請照准動支並分令飭知等情應准照辦令仰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7/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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