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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進褒卹案(十六)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考試院為奉令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林煥廷撫卹案著行政院轉飭財政部撥給治喪費三千元並交考試院飭部從優議卹分函查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9/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9/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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