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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褒卹案(十五)

行政院長譚延闓函國民政府文官處關於張吉森呈請將伊父張先培撫卹金六百元迅賜發給以維生活一案已令財政部遵照發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2/3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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