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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褒卹案(十三)

國民政府訓令北平市政府關於戴傳賢呈請令北平市政府籌建烈士彭家珍紀念堂一案經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照辦轉令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2/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2/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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