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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褒卹案(八)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關於教育部請將吳忠媖二十八年度第三期留美公費改作二十九年度支出預算案奉國防最高委員會批准照辦請轉陳飭遵等由業經陳奉政府分令飭遵函復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9/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9/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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