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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抗戰有功人員褒卹案(三)

國民政府指令本府主計處據呈以准行政院函為中央地質調查所許德佑等三員特卹金經改定為許德佑五萬元陳康馬以思各三萬元一案呈請鑒核備案並令行轉飭知照等情應准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0/0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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