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熱心教育有功人員褒卹案(三)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第二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褒揚耆儒王葆心一案奉諭可予褒揚仍先交行政院核議可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6/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6/1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