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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教育有功人員褒卹案(一)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及考試院等據本府主計處呈為滬江大學校長劉湛恩卹金在二十八年度文職公務員撫卹費應付部份動支故中央大學教授吳梅卹金在國立教職員撫卹費項下撥發一案經核尚屬可行請鑒核備案並分令飭知等情令仰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1/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1/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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