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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教育有功人員褒卹案(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關於國防最高委員會函為核定滬江大學校長劉湛恩卹金准在二十八年度總預算撫卹費項下動支請分別飭遵一案業經府令分飭遵照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8/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8/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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