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積勞病故褒卹案(七)

國民政府文官處文書局長許靜芝函監察院秘書長李崇實為國府褒揚令只刊登政府公報不另頒發褒狀特變通辦理將褒揚李元鼎令照錄一份加蓋府印送請查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3/2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