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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勞病故褒卹案(五)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及監察院據本府主計處呈為准行政院函以浙江省政府故前委員兼浙江地方銀行董事長朱孔陽卹金擬在三十年度特種撫卹費項下動支一案核屬可行請備案飭知等情應准備案令仰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1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2/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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