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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勞病故褒卹案(三)

國民政府指令考試院關於撫卹已故廣東省政府主席黃慕松案擬撥給子女教養費二萬元並特賜四萬元請國府核奪等情准如所擬給卹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7/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7/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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