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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禪#}大師褒卹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財政部關於考試院長戴傳賢代表政府致祭班禪大師其個人籌墊之十萬元業奉核准作二十六年度國務費類預算外之支出特予核銷等情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2/1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2/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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