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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政府贈勛(二)

代理行政院長宋子文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奉交綏遠省政府主席傅作義電為比國君主贈勛可否接受一案前據分電經電復准予接受佩帶呈報國府鑒核並令知外交部在案函復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2/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友邦政府贈勳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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