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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三年五五授勛(三)

考試院長戴傳賢呈國民政府為准函為雲南省政府委員兼廳長楊文清等二員決定授勛案除轉知外茲據銓敘部呈准行政院函為楊文清李培文二員係代理人員前誤為省政府委員兼廳長請轉陳更正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9/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頒授勳章(以勳章名稱細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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