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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堵口有功人員勛獎

國民政府文官處第二科呈文官長魏懷關於黃河救災有功著依興辦水利獎勵條例應予褒揚擬示准給匾額當否仍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1/1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勛獎/勛獎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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