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察哈爾省政府官員任免(五)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有關行政院函為決議任命裴鳴宇為察哈爾省政府委員一案經已明令發表並奉批報告國防最高委員會請追認錄案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7/0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地方機關人員任免/省政府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7/0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