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北平市政府官員任免(一)

行政院院長譚延闓函國民政府文官處關於北平特別市市長張蔭梧支電陳因墜馬致傷該市府公事已交秘書長孫松齡代行一案前據該市長分呈已電復照准請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7/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地方機關人員任免/院轄市政府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7/1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