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任免(二)

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本會趙常委子懋擬參加行政院收復區政務考察團請轉陳核示見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各委員會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