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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委員會官員任免(四)

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等電陳茲查戰區各縣地方接收原有行政警察交通等機關亦先後恢復按照本會組織大綱之規定於本月十一日令飭撤銷其接收未竟事宜交由河北省灤榆蓟密兩區行政督察專員繼續辦理等情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10/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各委員會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10/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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