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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官員任免(四)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監察院等為審查李文伯等五員均認為合格分別敘俸送還證件請查收轉陳察核仍希任命後轉知將該員等任用及到職日期咨部登記一件已轉陳奉明令任命分別發還證件在案除函復外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2/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監察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2/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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