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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官員任免(四)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監察院等為審查蔡屏藩等四員以審計部秘書審計稽察任用一案認為合格分別核敘俸級繳回證件請轉陳察核並希轉知將各該員任命及就職日期逕函本部登記一件已轉陳奉令任命飭知在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1/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監察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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