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大會選舉事務機構任免案(四)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行政院等為奉明令派唐朝陽為國民大會河北省代表總監督原任總監督朱懷冰免職錄令函達查照轉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2/1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國民大會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2/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