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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支給標準(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為國民政府公報所載薦任待遇人員支給特別辦公費與本部原請解釋之意義略有不符案檢送國防最高委員會財政法制兩專門委員會審查報告以茲敘入更正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8/1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行政業務費/辦公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8/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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