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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支給標準(二)

審計部長林雲陔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國民政府公報所載薦任待遇人員支給特別辦公費與本部原請解釋之意義略有不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行政業務費/辦公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7/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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