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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費支給標準(二)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核准重慶市政府高級職員支領繞別辦公費可由市政府另擬標準呈行政院核定施行希請轉陳分令飭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0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行政業務費/辦公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1/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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