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三十六年度機關經臨費動支第二預備金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三十六年度第二預備金不敷支應提請追加案業經主計處提請第二十次國務會議核定在案希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2/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經費支付/第二預備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