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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關經費(十)

衛生署電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奉令辦理中央公務員醫藥及生育補助費擬請將所屬機關名稱住址列冊送署轉呈核定以憑核發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經費支付/經費支付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4/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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