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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關經費(九)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為各機關成立人事機關或擴增主計機構不得追加經費及未列入核定預算之追加經費亦不另予補列案業已分令飭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1/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經費支付/經費支付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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