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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三十六年度國家總預算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循環基金(四)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監察院等中央各機關三十五年度營業及非營業循環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各案業經立法院會議議決通過希分別轉飭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0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主計/預算/預算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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