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教育人員彈劾案

國民政府政務官懲戒委員會呈國民政府經會議決楊廉記過一次朱庭祜申誡報請明令執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4/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彈劾/教育人員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4/2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