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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地區共產黨活動案(一)

民眾團體作反日宣傳運動嚴防共黨利用煽動,南京市黨部請令凡槍決共黨不得遊街示眾並不得公布破獲及審訊情形,首都衛戍司令部呈報先後破獲共黨機關及人犯經過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5/07
  • 相關地點
    南京市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共黨活動/共黨活動總目
  • 相關人員
    谷正倫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11/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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