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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宣傳工作案(十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文書局函上海中華通信社長楊明為函復上海中華通信社請給証並補助經費案經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向無給証辦法應依法申請登記所請補助費一節暫毋庸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2/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中央黨務/宣傳、宣言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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