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福建僑務委員會更名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呈請轉飭福建省政府將福建省僑務局遵照中央決議案改為華僑招待所並將辦理情形等情遵批函請轉陳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01/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邊政僑務法令/僑務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01/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