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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團體組織法令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處有關函為廢止有關廢止管理歸國僑民團體辦法另訂關於僑務團體組織辦法一案已由國民政府令行行政院轉行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2/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邊政僑務法令/僑務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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